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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Person Public Participation Hearings (PPHs) is on 4/10  in Long Beach.
Date: Wednesday, April 10, 2024 
Time: 2:00 p.m. and 6:00 p.m.
Location: Recreation Park Community Center, 4900 E. 7th St., Long Beach, CA 90804. 

The previous notice for the in-person SCE Public Participation Hearings before the 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for the 2025 General Rate Case (A.23-05-010) had an incorrect date. For complete information click here.

社區環保費率

Aerial view of solar parking lot

開發商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

2013 年 9 月 28 日,SB 43 簽署成為法律,隨之產生 SCE 環保電費共享可再生能源 (GTSR) 計劃。GTSR 是全加州 600 兆瓦計劃,可讓參與其中的公用事業客戶透過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資源滿足高達 100% 的能源使用需求。GTSR 計劃有兩種結構:

  1. SCE 環保費率計劃
  2. SCE 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

計劃運作方式

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可讓開發商與客戶在SCE的服務區域內直接合作開發 SCE 0.5 至 20.0 兆瓦新建可再生能源專案。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的交易結構有三個主要組成部分:

客戶與開發商協議

客戶直接與開發商就具體的可再生能源專案簽署合約,訂購與客戶的全部或部分能源需求相符的專案輸出部分。該合約稱為客戶與開發商協議 (CDA),SCE 不是該合約的一方,每一份 CDA 均由客戶與開發商雙邊談判簽訂。

購電協議

如果選定,開發商與 SCE 簽署可再生能源拍賣機制可再生 (RAM) 購電協議 (PPA) 和增強社區可再生能源附約 (CR-RAM PPA)。客戶不是 CR-RAM PPA 的一方,它以建議書形式提交給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批准,而且沒有協商餘地。

客戶電費賬單明細表抵扣額(賬單抵扣額)

客戶報名參加後,即有資格在 SCE 電費賬單明細表上獲得賬單抵扣額。有關現行費率的更多資訊,請查閱 SCE 建議書4977-E 中的 GTSR 費率表。賬單抵扣額隨時可能變更,包括在客戶加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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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判定,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參與者要受保護,對於因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相關證券索賠而產生的任何相關證券訴訟,公用事業客戶概不承擔任何費用。因此,委員會要求每個開發商和專案遵守證券法律。相應地,對於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或其開發商遵守證券法律的情況,SCE 不做任何表述或保證,而是完全由客戶和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參與者自行負責確保自身和社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全面遵守所有證券法律。

準備開始

開發商必須滿足的一些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要求包括:

  1. 符合 Green-e® Energy 全國標準
    1. 根據 D.15-01-051,SCE 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需要通過 Green-e® Energy 認證(符合 Green-e Energy 全國標準)。有關更多資訊,請造訪 Green-e® Energy
  2. Green-e® Energy 行銷溝通指南
  3. 社區利益
  4. 客戶與開發商協議

Green-e® Energy 行銷溝通指南摘要

根據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可再生能源專案開發商負責向客戶直接行銷可再生能源專案,而且必須符合 Green-e® Energy 環保及消費者保護標準。這種合規性包括遵循所有 Green-e® Energy 產品行銷指南,有義務為客戶提供有關開發商專案的準確、充分資訊披露以及遵守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決議(社區選擇聯合購電行為守則Green-e® Energy 行為守則)。有關 Green-e® Energy 開發商要求(SB43 規定)的更多資訊,請瀏覽 Green-e® Energy 開發商和發電廠要求資訊

註:必須滿足多項 Green-e® Energy 要求,才能向客戶行銷。

根據 D.15-01-051,SCE 需要審查所有開發商行銷材料,通過後者方可用於客戶行銷。所有開發商行銷材料都必須符合下列各項:

  1. Green-e® Energy 開發商要求
  2. 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社區選擇聯合購電行為守則
  3. 行銷合規證明
  4. 必須真實準確,沒有虛假或誤導,而且必須明確說明訂購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的利益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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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絡潛在客戶之前,開發商必須將一整套文件(包括已完成的 SCE 行銷合規證明)以及開發商為了向客戶行銷而要使用的所有材料(包括正在開發的面向客戶的網站)提交到 CommRenewables@sce.com 以供審查。

開發商材料必須向客戶告知預估價格、專案預計上線時間以及合約條款。根據 D.16-05-006 和適用的 CR-RAM RFO 指示,開發商必須使用該類材料證明符合社區利益。開發商必須提供完整的利益陳述表或加入承諾書以及社區利益摘要。開發商還可能要提供市政或第三方機構客戶證明材料,證明他們有意購買為 SCE 提供的可再生能源專案一部分並指明其訂購量(合格保證書)。

  • 利益陳述表加入承諾書或合格保證書提交到 CommRenewables@sce.com 以及招標網站。
  • 社區利益摘要表提交到 CommRenewables@sce.com. 以及招標網站。
  • 有關適用於以上文件的要求以及將以上文件提交給 SCE 以供審查的流程,請查閱適用的 CR-RAM RFO 指示。只有在適用的 CR-RAM RFO 指示規定的有限時間內,所需文件才有效。如果在網站上提供的資訊與適用的 CR-RAM RFO 所述要求之間存在任何不一致的情況,則以 CR-RAM RFO 材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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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SCE 決定與貴公司簽訂 CR-RAM PPA,而貴公司也選擇與 SCE 簽訂 CR-RAM PPA,則在 CR-RAM PPA 完全簽訂並交付之後,貴公司必須:

  • 將一整套第二階段行銷材料提交到 CommRenewables@sce.com
  • 滿足資格要求並為簽訂客戶與開發商協議 (CDA) 開始行銷。按照 Green-e® Energy 要求,完成行銷第二階段後,即可開始與每一位客戶簽署 CDA。
  • SCE 需要與每一位客戶訂購相關的資訊,以確定適用於每一位客戶的適用賬單的適當賬單抵扣額。
  • 如果 CDA 已過期、終止或以其他方式取消,如果客戶不再參加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或已搬出 SCE 服務區域,開發商有責任通知 S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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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開發商必須向 SCE 提交其在過去 12 個月內使用的行銷材料。除了各項 Green-e® Energy 行銷要求和 CR-RAM PPA 要求之外,開發商還必須:

  • 提交 Green-e® Energy 追蹤系統證明,將每個專案註冊為可再生能源生產專案,這必須完成、簽署並提交給 Green-e® Energy。這是經常性義務,因為證明每隔幾年就會過期。可在這裡找到有關 Green-e® Energy 證明表的資訊。
  • 如果專案位於用電者所在現場(例如屋頂系統),則向任何適用的業主索取 Green-e® Energy 業主證明。按照 Green-e® Energy 要求,這是每年都要履行的義務。此外,在專案開始運營後,貴公司必須向業主樓宇租戶通知可再生能源用量(樓宇和租戶使用的專案供應量)。如果沒有為業主提供任何可再生能源抵扣額,開發商以及任何後續發電廠必須向所有租戶告知「現場未用可再生能源」。
  • 提供客戶賬戶資訊傳輸到 CommRenewables@sce.com。在簽署 CDA 六十 (60) 天內以及在每年續簽時,向所有客戶分發歡迎包。
  • 將行銷材料持續提交到 CommRenewables@sce.com 以供預審或應 SCE 或 Green-e® Energy 要求審查。
  • 將新客戶報名參加資訊每月持續提交到 CommRenewables@sce.com
  • 如果 CDA 已過期或取消,持續通知 SCE。
  • 在三十 (30) 天內,完成 SCE 或 Green-e® Energy 要求的任何變更和客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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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網站上,有關 Green-e Energy 和 Green-e® Energy 要求的一部分資訊由 Green-e® Energy 提供。因此,雖然 SCE 努力保持本網站上的資訊儘可能及時準確,但 SCE 既不做任何宣稱、承諾或保證,也不表示或保證由 Green-e® Energy 提供的資訊咨詢準確、充分或完整,而且明確聲明,如果本網站由 Green-e® Energy 提供的內容存在錯誤或遺漏,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有關 Green-e® Energy 要求,請造訪這裡。關於開發商參加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以及向客戶發放任何社區可再生能源賬單抵扣額事宜,本網站的內容既不約束也不產生合約相對性,而是規定社區可再生能源賬單抵扣額的各項客戶與開發商協議、CR-RAM PPA 或相應建議書的內容具有約束力(如果適用)。

社區可再生能源收費和抵扣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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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平均發電抵扣額

抵扣額體現的是,如果您未加入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則應為購買發電支付的平均費用。這是每度電的平均費用。

太陽能價值調整(送電時間調整)

太陽能在白天購買並送電,但大多數人傾向在晚上價格較低時用電。本調整修正了這一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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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電力費率

這是從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採購太陽能的成本,但為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參與者抵消為零,因為可再生電費付款指配給了這些參與者(而不是我們向開發商付款)。

CAISO 電網和 WREGIS 收費

CAISO 電網管理收費包括能源使用、能源輸送和可靠性服務成本,以及由 CAISO 配置的收費。這些收費也包括市場服務,系統營運及壅塞收入權服務收費和成本,以及符合條件的間歇資源預測費。WREGIS 收費基於 WREGIS 評估的費用,包括為服務社區可再生能源專案參與者而進行發電之相關可再生能源抵扣額 (REC) 的註冊、追蹤及收回費用。

資源充裕性

該項調整確保預期的系統和本地負載有足夠的資源和餘裕提供服務。本調整也和社區可再生能源設施提供的電力相關。

再生能源整合成本

再生能源整合收費包括將新的再生能源資源與電網整合的成本。目前,這項收費為 $0。

計劃管理費

這是我們運作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所產生的每位客戶增支成本。

行銷、教育及推廣收費

針對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向參與者和潛在參與者推廣和宣教的每位用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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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差別調整

無差別調整是一個費率組成部分,其目的是確保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參與者將支付本公司在其參加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前代為採購能源所支付的高於市價成本,並且防止參加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的客戶補貼不參加計劃的客戶的情況發生。無差別調整由無差別電力收費調整和競爭過渡費組成。根據您按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開始獲得服務的日期,您被指定一個特定年份,稱為 「初始」(vintage) 年份。只要您繼續參加計劃,該年份就保持不變。即使搬遷,您在新住址仍有同樣的初始年份(前提是您搬到我們的服務區域,並且在新建服務賬戶時選擇繼續參加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無差別調整初始年份會在每年 7 月 1 日更新。如果您在 7 月 1 日前註冊,您的初始年份將為前一年。如果是 7 月 1 日以後,您的初始年份將為目前年份。所以,如果您在2023年 6 月 1 日加入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並生效,您的初始年份將為2022年。欲知這些費率組成部分的更多詳情,請參閱最新版費率表CCA-CRS。(這已更新至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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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經過 Green-e® Energy 認證。根據參議院法案 43 (SB43),我們需要通過由非盈利組織 Center for Resource Solutions 管理的 Green-e® Energy 認證。Green-e® Energy 認證是北美首屈一指的可再生能源自願認證計劃。自從 1997 年以來,Green-e® Energy 為符合環保及消費者保護標準的再生能源提供認證,該標準由 Green-e® Energy 與領先的環保、能源和政策組織一同制訂。Green-e® Energy 要求供應經認證之再生能源的廠商向潛在用戶公開清晰實用的資訊,讓消費者做出知情選擇。Green-e® Energy 認證可讓消費者確保 SCE 銷售的產品符合 Green-e® Energy 全國標準,不會重複計算並且清晰準確地向客戶行銷。

根據加州增強社區可再生能源計劃,可再生能源專案開發商負責向客戶直接行銷太陽能專案,因此同意遵守 Green-e® Energy 環保及消費者保護標準。這種合規性包括遵循所有 Green-e® Energy 產品行銷指南,並有義務為終端使用客戶提供有關專案的準確、充分資訊披露。有關 Green-e® Energy 開發商要求(SB43 規定)的更多資訊,請瀏覽 Green-e® Energy 加州增強社區可再生能源資訊。